《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是海宁市计划生育协会和海宁市卫生健康局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政府全额出资统一投保,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保障计生家庭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不因意外、重疾而掉队。

本年度海宁市计划生育家庭相关保险方案,主要分为独生子女安康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安康保险,相关内容如下:

保险对象

(一)独生子女安康保险投保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独生子女安康保险对象是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持有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母亲49周岁以下的海宁籍独生子女。

(二)计生特殊家庭安康保险投保对象为当年度特扶对象。

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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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种重大疾病名称

按照计生系列保险采购内容,海宁市卫生健康局和中标的保险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下列疾病为三十种重大疾病:1.恶性肿瘤—重度;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严重慢性肾衰竭;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10.严重慢性肝衰竭;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特定年龄双耳失聪;14.特定年龄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27.严重克罗恩病;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29.严重原发性心肌病;30.严重多发性硬化症。重大疾病的认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具体细则实施。

《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为计生家庭筑起了一张“保障网”,进一步增强计生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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